7月11日,笔者在新疆和静县卫生局采访时获悉,该县率先推出城乡居民住院大额医疗补贴政策。
自7月起,和静县城乡居民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参合农牧民5000元、参保城镇居民5000元、参保城镇职工15000元)以上,即可享受大额医疗补贴政策,该政策将惠及和静县25万各族群众。
据了解,大额医疗补贴对象为具有和静县常住农业(含非农业)户口,年度累计住院医疗结算费用经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后,剔除不予支付费用,年度个人累计负担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起付线)的参合(参保)人员。
此外,和静县还将重大疾病大额医疗保障范围增加至22类,分别是儿童白血病 (0-14岁)、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危重孕产妇等。
和静县民政局局长陈建新说:“和静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符合大额医疗补贴条件人员进行审批,研究确定补贴金额,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贴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贴资金筹措及拨付工作。”
据悉,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补助费由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大额医疗补助费,必须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运行、分别核算,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参保职工的监督。同时,和静县纪委还将对该县城乡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全过程监督。(通讯员 唐玉 赵连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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