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张宇峰)自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主动作为,以推进和深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为助推“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近日,鄯善县院在开展生鲜牛奶及牛奶制品食用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多家奶畜养殖场(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挤奶后2小时内未降温至0-4℃,生鲜乳未冷藏,挤奶设施和生鲜乳贮存设施未及时清洗、消毒,养殖过程中的排泄物、废弃物未及时清运、处理;奶牛养殖场(户)将挤出的牛奶密封包装后交由商店、便利店进行销售,商户为便于销售均将牛奶放置在收银台附近,未及时采取冷藏措施低温保存;多家超市和商店销售的酸奶制品未采取冷藏措施低温保存,而酸奶制品外包装说明明确要求2至6摄氏度低温保存。
经对20余家奶畜养殖场(户)、商店、便利店进行调查取证后,鄯善县院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家行政机关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使生产者、销售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采取冷藏措施低温保存生鲜牛奶,杜绝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安全的生鲜牛奶及奶制品。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建立生鲜牛奶从奶畜养殖厂(户)到销售生鲜牛奶的商店和便利店、商店和便利店到普通消费者之间的全流程管理体系,确保生鲜牛奶食品安全。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集中力量,开展摸底调查和专项整治。下一步,吐鲁番市鄯善县院将进一步加大检察建议督促跟踪力度,促使生鲜牛奶及奶制品销售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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