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食安委的要求,日前,瓦房店市谢屯工商分局根据辖区特点,采取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形式,督促流通领域海参市场经营者自觉索证索票,自查商品质量,自律承诺诚信,自纠经营行为,着力规范海参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整治工作中,该工商分局首先推动自查,加强源头防控。分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类海参经营主体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四项内容:查是否有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随货索证索票,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可追溯;查店内商品是否有质量检测报告,确保待售海参质量有保证;查是否留存销货发票和订货合同,确保海参流向清晰;查是否有虚假宣传行为,确保所售海参货真价实。其次,推动自律,守法诚信经营。谢屯分局集中人员物力,摸清辖区销售海参的户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召集海参经营户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集体学习《食品安全法》、国家有关海参产品的相关标准及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共同制定自律制度。经营业户公开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把进货关,建立购货商档案和销货台账,自觉接受服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推动自纠,认真整改完善。经过摸底排查,辖区不存在预包装海参使用甲醛情况。谢屯工商分局干部在执法过程中,进一步督促海参经营者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经营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共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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