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长丰县卫生监督所将保健食品卫生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相结合,开展了假冒保健食品检查活动,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零售药店是否存在销售《关于查处标示赤峰御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的通知》(食药监食稽函[2013]10号)中提出的涉及标示赤峰御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
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各企业及零售药店所经营的保健食品产品和进货台账,并要求各经营单位负责人要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药监部门有关规定,严把进货关,确保经营产品的质量安全。
截止目前,检查经营企业12家,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未发现经营标示赤峰御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保健食品。下一步,长丰县卫生监督所将根据要求,在日常监督检查和许可中,继续对市场进行排查,一旦发现该类假冒保健食品,将依法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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