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炭不可能被人体吸收
杨文娇告诉记者,人体一般可以通过自身将体内毒素排出,通常情况下,人体摄入的食物经口腔到达消化道中,后经胃进入小肠及大肠,作为主要的消化吸收场所,在小肠中会完成对营养素等的消化吸收。一般情况下人体大肠中的菌群也处于平衡状态,除了摄入肉类过多,而膳食纤维摄入过少等特殊情况外,其中也不会积存太多的毒素,因此无需刻意进行所谓的“排毒”。至于人体代谢产生的有毒物质,由肝脏解毒后,一般经汗液或经肾脏由尿液排出体外,与直接吃竹炭没有什么关系。
科普作家云无心也在果壳网撰文表示,不管是活性炭还是竹炭,都不能被人体吸收,到不了血液,更到不了全身组织。而“人体内的有害物质”,就算有,也是在细胞代谢中产生。它们在体内的活动轨迹是从细胞进入血液,再到达肾脏,要么经肾过滤从尿中排出,要么随着血液回流也就是说,它们没有什么机会再回到消化道中,而活性炭必须要与被吸附物直接接触才能起作用。所以,对于“体内的有害物质”或者“血液毒素”——即使真的像商人们宣传的那样存在——活性炭也只能在消化道中打打酱油,竹炭穿肠过,“毒素”还是体内留。
关键提问
竹炭可以用于加工食品吗?
竹炭不属于可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董金狮介绍,所谓竹炭食品,就是在食品中添加一定量的食用竹炭粉。一种物质加入食品中,主要是通过三种途径,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加工助剂。以竹炭花生为例,花生才是食品原料。而在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目录中,也并未将竹炭作为食品添加剂,因此,竹炭也不可能以食品添加剂的身份进入食品。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在国家审批通过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之外,如果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了目录之外的添加剂,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并备案后,方可使用,但在目前备案通过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也并不包含竹炭。另外,所谓食品添加助剂,实际上是食品加工工艺中需要的物质,即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会使用到的物质,但这类物质并不能包含在最终的产品中,因此,从任何一种成分的角度考虑,竹炭都不适用于食品。
杨文娇也表示,如果作为食品原料,要有一定的营养价值,提供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竹炭显然不具备。如果作为食品助剂,一般都是加工工艺需要,在成品中需要去除,或尽量低残留,而竹炭食品中,一般只是与其他原料按一定比例添加,显然也不是食品助剂。因此,按照目前的食品法规,竹炭不属于可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记者在卫生部网站上查找关于“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问题”的复函,称竹炭未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并补充说明《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生产加工;植物活性炭可作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但应在制成最终产品前除去,这也就意味着在加工工艺中使用的竹炭并不应包含在最终产品中。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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