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焉耆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徐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充分运用搜查措施,及时查控被执行人转移的钱款,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马晓明在执行流程系统运用总对总查控措施执行该案时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在某银行有存款,但是在采取冻结措施时,该笔存款却“蒸发”不见了。执行法官通过到柜台上调取该账户流水发现,刘某于几日前将该笔存款取走。于是执行法官到刘某家中口头传唤刘某,刘某谎称要上卫生间,暂时脱离了执行法官视线,但是敏锐的执行法官却发现刘某出现在了卫生间对面的一间小卧室里,而且在房间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还扔着一个小包,包的拉链是拉开的。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至法院询问时,刘某承认其从银行取走了三万元存款的事实。
原来刘某发现人民法院冻结了其另一家银行的一张银行卡后,就担心这张有较多存款的银行卡也会被冻结,于是自作聪明当日便将卡内的存款取出。但当执行法官问及取出的存款去向时,刘某却坚称已将存款向其他债权人还账了。在执行法官仔细盘问下发现刘某的话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于是执行法官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执行法官马上申请了搜查证,带着女执行员对刘某的住所进行了搜查。果然在刘某扔包的那间卧室的一处隐蔽的墙角赫然藏着一台保险柜。执行法官责令刘某打开保险柜后,发现其从银行取出的全部存款果然被其转移到了保险柜里。而且执行法官还在保险柜里发现2020年4月其丈夫去世后刘某得到八万余元丧葬费的相关票据,从而断定刘某具有履行案款的能力。
执行法官马上严肃向其告知在执行期间隐匿、转移财产将会被处以拘留、罚款的法律规定,但鉴于刘某年龄较大且刚刚经历丧夫之痛,执行法官要求刘某具结悔过,并在三日内缴清剩余案款,否则将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予以处罚。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缴纳了全部案款。(通讯员 马垚) 责任编辑: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