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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开展"宪法日"普法活动

时间:2016-12-05 13:10:59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任万民
导读:“12·4普法宣传,我们政法干警给百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百姓法律意识,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法治基础,是依法治国应有之意。”和静县政法委干部任功良说。

  “虽然我们是普通老百姓,但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维吾尔族老大爷库尔班·依明说。

  2016年12月4日,新疆和静县在兴合市场、亿家广场、家满福超市、客运站、金水湾小区、天富小区及各乡镇适当场所组织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签名活动,受到各族群众欢迎。

  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牵头,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安监局、信访局等单位在兴合市场(老市场)门口前组织开展《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签名活动。和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再丁·吐尔逊带队,该院刑庭庭长王志东、民庭庭长董中斌、研究室主任万民、立案庭干警那木加甫等同志发放和静县人民法院印制的《起诉须知》、《案件受理费须知》、《举证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小额诉讼指引》、《行政诉讼指引》、《常见民商事案件举证须知》、《保全须知》、《执行指引》等宣传资料1000余封。

  “12·4普法宣传,我们政法干警给百姓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百姓法律意识,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法治基础,是依法治国应有之意。”和静县政法委干部任功良说。

  “今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静县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好和静县‘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遵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制定了《和静县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期一月。”和静县司法局行政办主任郭群杰说。

  据悉,12月2日全天,组织全县公职人员进行无纸化学法考试;12月4日,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 12月份,在全县各行各业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有奖征文活动。通过散文、诗歌、快板等文学载体,歌颂宪法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引导人们树立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使宪法理念深入人心;12月初,政法口各单位开展向宪法宣誓活动;12月下旬,在全县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

  期间,组织县域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把传统宣传手段与新媒体相结合,切实发挥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在充分应用电视、多媒体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注重发挥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通过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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