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郝某将写有“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锦旗送到平原县公证处,以表达对平原县公证处优质服务的衷心感谢。
前不久,郝某到平原县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继承权公证事宜。值班公证员在询问其办证用途中得知其奶奶和父亲分别于2003年、1990年去世。奶奶去世时留下与爷爷共有的一套房产,但由于郝某的父亲先于其奶奶去世,郝某的爷爷和几位姑姑也自愿放弃继承奶奶的遗产,故郝某代位继承可以取得对这套房屋属于其奶奶遗产部分的继承权。但由于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办理该继承公证的公证费,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公证员立即向公证处主任进行了汇报。主任高度重视,要求公证员通过法律援助程序为郝某争取减免公证费。通过公证法律援助,平原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们依法办理了郝某等申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权公证。办证中公证员坚持原则,秉公办理,对每一个继承人的权益均予以充分的保护,数次加班,前后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六件,继承权公证一件,终于走完了所有的公证程序并及时出证,使其顺利过户。并且根据郝某的实际情况,依法为其减免了大部分公证费。公证员公正、严谨、耐心、高效的服务,使郝某深为感动,特以赠送锦旗的方式表达对平原县公证处及公证员的谢意。
近年来,平原县公证处进一步强化公证工作服务民生的工作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出台了多项“惠民生、促发展、强作风”的举措。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围绕“便捷、优质、高效”主题,进一步畅通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切实满足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众的公证法律需求,帮助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公证机构。平原县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为当事人减免了大量公证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了民生。并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较好地树立起了“公证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通讯员 李成坤)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