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山东禹城市司法局辛店司法所调处一起由“便盆”引发的婆媳纠纷。
2013年农历腊月二十九,辛店司法所来了一位67岁的老人,一进门就向工作人员哭诉其儿媳对她不敬,还骂她,打她。工作人员一边劝说,一边为老人倒了一杯热水,让她平息心情。通过老人时断时续的陈述,工作人员了解到,原来老人儿子一直在外打工,她与儿媳在一个院居住,儿媳认为老人用的便盆放置不当,所以把老人的便盆扔到河里,双方发生争吵。
调解中,老人对工作人员大倒苦水:这些年儿子一直种着她的地,每年只管吃,不给老人赡养费;儿媳对自己也不好,一点小事就对老人大动肝火,平时没少吃儿子儿媳的气。儿媳认为老人偏向其小女儿,小女儿租了两间门市卖百货,临近年关比较忙,老人去为小女儿帮忙看店,儿媳不愿意,为此赌气把老人的便盆扔掉。调解员耐心向双方进行劝解:作为儿媳应该时刻以孝敬老人为己任,主动容忍老人的不良习惯,时刻尊敬老人、孝敬老人;作为婆婆,也应该为儿子、儿媳着想,主动体谅完备,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一番努力后儿媳向老人承认了错误,此时恰逢老人儿子打工回来,承诺每月给老人200元做为赡养费,一家人在一起欢欢喜喜过了新年。
尊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调解员提醒:“婆媳矛盾”可谓是世间最多发的矛盾,婆媳之间只有互相体谅,互敬互爱才能和谐相处。(通讯员 毕金菊)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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