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看望老人 让法律蒙羞?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来,淘宝上开始陆续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一家店主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当“常回家看看”成为儿女的法律责任后,不少做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还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不是那么好实现的。而对于淘宝店家推出的此项服务,大多数子女都不太认可。(7月9日《云南信息报》)
质疑
付费买不断
孝亲敬老的亲情
儿女借由父母来到这个世界上,因父母的养育而成长,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人伦亲情中最基础、最重要、也最复杂的亲情。亲情,是用金钱买不来的。作家毕淑敏说:不要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生命本身不堪一击的脆弱。当我们年轻时候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孝是稍纵即逝的眷念,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链接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链接。
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这是“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有偿服务的生意经,也是在钻了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空子。投其所好的特殊服务。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有需求就有市场,商家看准了市场需求,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收费服务。目的是赚钱而不是尽孝。然而,“代看望老人”服务不能替代亲情,这就像一直以来儿女多给父母钱就等于尽孝一样的荒唐。
世界上有许多美丽的东西,但许多美丽都是短暂的停驻。唯有亲情与孝道是永久的美丽。孝心,是基于子女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因为,父母不仅给了我们生命,还给了我们心灵的慰藉和生命的傍依。“人间有大爱而无声,天下有大美而不言”。今天你不孝敬父母,将是明天子女不孝敬你的翻版。抽点时间常回家看看,是每个做儿女的应尽义务和心意,付费买不到孝亲敬老的亲情。(吴玲)
评判
让亲情打折令法律蒙羞
儿女与父母老人之间,是建立在血缘关系或法律规定的抚养关系基础上的亲情关系,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儿女要“常回家看看”,是对做儿女的履行法律责任的一种细化,也是提醒儿女们,再忙也不能忘了父母,忘了“常回家看看”。
然而,如果儿女委托店家代为履行“常回家看看”的义务,老人既看不到自己儿女的外表,也听不到儿女的声音,看到的只是一个陌生的面孔,听到的只是“代儿女来看望你老人家”的程式化问候,老人即使按时得到了这一份“亲情”与“关照”,也是虚情假意的。这除了让老人感觉儿女们无恙,除了儿女们没有忘记“常回家看看”是法律规定,仍然让亲情打折。
不仅如此,儿女们请淘宝店家“代看望老人”,也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蒙羞。“常回家看看”入法,并没有强制要求儿女必须怎样履行“常回家看看”的义务,但“代看望老人”的方式,恐怕未必能被法律所认可和接受。一旦“常回家看看”被“代看望老人”所取代,老人们必然感受到儿女亲情的虚伪与无奈,也必然怀疑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和宗旨。可想而知,如果老人想儿女想疯了,是不是还要老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儿女亲自“常回家看看”?
值得欣慰的是,大多数子女对淘宝上推出的“代看望老人”服务并不认可,这既表明天下儿女都能理解“常回家看看”的真实寓意,也验证了亲情是不能用金钱购买的。子女真想到老人,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多种渠道实施,没必要因为“常回家看看”,花钱买假意,让在家的老人心烦意乱。(卞广春)
析因
无非是自我安慰
“常回家看看”入法引来很多为人子女者的吐槽,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去和法律较劲儿,我们可以把它当做善意的引导。有多少爹妈会把子女推向被告席?但是,我们自己应该通过这样的法律惊醒自己,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之下,去看看生咱养咱的老爸老妈。
服务总是和金钱联系在一起的,花钱雇佣的服务人员对于爹妈来说也就是个冰冷的机器人而已,再高的服务档次,他们也难以传导给老人儿女般的浓情,钱和亲情中间何时都无法画出一个完美的等号。
花钱买来的服务想想都有点可笑。既然是服务,必定会分出了等级来,这不仅仅体现在看望爹妈的时长上,必然还会体现在“服务”上,当100元可以陪老人笑一次,200元可以陪老人笑两次,300元可以叫声爸爸和妈妈的时候,老人收获的必定不会是温暖的亲情而是尴尬。而对于“代看爸妈”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会很尴尬。
看爸妈这样的事情还是亲力亲为的好。只有我们才最懂得爸妈,爸妈也最在意我们的看望。工作繁忙是个现实,但要是说忙到连看爸妈的时间都抽不出来的话,我想问的是,看领导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时间,谈情说爱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时间,成天跑着去喝梦里小米粥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时间呢?
前几天,《扬子晚报》报道了这样两条新闻:一条是南京两位独居的老人家中发生火灾身亡,一个城市居住的几个子女竟然都不在身边;一条是,南京两位老人子女不在身边,暴雨天依然居住在危房里,警方紧急帮助转移。这两条新闻是不是能让为人子女者有所思索呢?
我想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供大家思考:假如,“常回家看看”没有入法,我们是不是也要常回家看看?假如“常回家看看”没有入法,我们还会不会花钱找人看看爸妈?
这个世界上,没有钱真的是万万不能的,但是,金钱买不来亲情,当我们的爸妈都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你就是抛却万贯家财,还有没有机会去看一眼亲亲的爹娘?(郭元鹏)
提醒
别让老人为此伤心
常回家看父母需要的不仅是钱财,因为一般老人的正常生活都是不成问题的,更多的是需要感情慰藉。现在虽然很多东西都可以衍生出替代品,可是两人之间尤其是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却永远无法真正替代。老人与孩子的经历不可复制,外人也无法完全掌握,老人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也不是一句话就能够给别人说清楚的。请人代看望父母,不了解父母的喜好尤其是不允许别人窥探的伤疤和隐私。如果代看望人员不小心触碰了父母的“雷区”,不仅起不到感情慰藉作用,反而还会让老人肝肠寸断。
现在的老人对孩子的爱只有子女才能真正体会到,如果父母知道孩子尽力,即使自己再难再苦,也会原谅孩子的不孝行为。可以说勤俭节约几乎是现在所有老人的通行做法,很多时候老人都会一分钱分成两半花。他们并不是吝啬钱,而是为子女着想,想多给他们留下钱财,让他们少作难。如果知道子女花几十元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找人来看望自己,不说很多老人不大发雷霆,恐怕也会怒目横对。不得不说的是让一个陌生人代看望老人,不仅老人无法接受,而且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留下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可以说对代看望老人可不可行,我们不妨一笑了之!(李方向)
■三言两语
●作为商业交易,淘宝店家推出“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说明有脑子,无可厚非。
——陈萍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带来如此商机,看来还是有市场。
——张亮
●作为儿女,请店家“代看望老人”,亲情何在?
——周元军
●既然“常回家看看”入法,实在回不了家的,也只能如此,避免违法了。
——韩淑琴
●现在的老人,大多数已经不愁吃喝。再满足于让父母吃好穿好就行的孝顺观念,已经落后于时代。老年人需要精神关怀。
——邹凤先
●老年人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和情感上的交流,得到儿女们的体贴与关怀,不是找人看看,送点吃喝就能解决的。
——陈明
●法律之手阻挡不住现实生活的困惑,由于工作繁忙,要真的做到常回家、常看看,对于有些人来说,还真的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方华蔚
●金钱可以买来服务,却是真真的买不来亲情,也淘不出亲情的宝贝。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代看望老人”服务,也只能是在自我安慰,安慰的是自我,却不是爹妈。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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