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10时许,山东五莲县城解放路南端“沂蒙骨头王”饭店老板王某到洪凝所报案,称其被他人以办证名义诈骗。洪凝所高度重视,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体貌特征,安排全所民警在巡逻盘查过程中注意查找发现。11月12日17时许,洪凝所民警巡逻至洪凝联中时,发现几名社会青年聚集于学校门口,其中有两名与报案人提供的特征相似,经现场盘查,该两人即为涉嫌诈骗的嫌疑人陈某某(男,16岁)、房某(男,17岁),遂将两人当场抓获并带回所内审查。
现已查明,10月21日以来,在“沂蒙骨头王”饭店,嫌疑人陈某伙同房某,以花钱能买驾驶证的名义诈骗王某财物六千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房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张阁 梁斐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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