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亲赴农民工家中,将为张俊忠等五名农民工追讨回的7万余元工资,亲自交到其手中。几日后,张俊忠等人代表五名农民工专程来到法院,送来一面“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以表感谢。
农民工张俊忠等五人在昌乐县某公司打工,该公司无故拖欠其2012年5月至8月的工资7万余元。张俊忠等人多次向该公司讨要,但该公司以效益不好、资金紧张为由拒付。之后,该纠纷虽经过昌乐县人社局保障监察大队监察责令改正,但该公司仍未履行。
更好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昌乐县人社局就该劳动行政处理一案向昌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昌乐法院审查受理后,在较短时间内对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办案人员尽力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该公司拒不履行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后,法院经过分管院长批准,实行强制措施,派遣工作人员查询该公司存款情况,并及时冻结该公司存款8.8万余元,依法将该笔存款扣划至法院账户,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该院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切实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通讯员 赵洋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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