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地铁11号线,一乘客劝阻小孩在车厢便溺,被殴打至轻伤;9月3日,8号线车厢,一妇女抱孩子当众撒尿,周围乘客面色尴尬;8月22日,3号线车厢,婴儿尿液溅到边上女乘客脚上,引来指责,进而发生争执……再往前历数,类似事件频频发生。
地铁是城市重要的交通工具,站点车厢人流密集,让小孩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显然是不文明的行为。这背后,缺失的是什么?是素质、是制度,抑或是公共服务?如何既能抑制地铁便溺行为,又能让“情急”乘客及时解决问题?
首先是素质的缺失
网络上,几乎压倒性的意见认为,家长缺乏素质、缺乏公德。但一片骂声中,也有一些人认为,婴幼儿说尿就尿,家长确有难处,应该多点宽容。有“难处”,就可以为不文明行为开脱吗?
市民尹先生认为,父母任由小孩随地便溺,这种放任,完全无视他人的观感和利益,缺乏对公共文明和公共规则的基本尊重。其背后是“图省事”、“孩子小,在哪儿小便都无所谓”的心理。但地铁毕竟不是田间地头,“随便”陋习显然是成人素质出了问题。
他认为,带婴幼儿出门,必须考虑到这一年龄段孩子的特点。孩子太小不能自主控制大小便,家长确实防不胜防。如8月22日事件中的婴儿才8个月大,怎么会憋尿?家长应该备几块尿布或一个方便袋,以防不时之需。
网友吴先生则认为,即便小孩因种种原因不得不在车厢、站厅里便溺,家长也应积极“善后”。如对其他乘客说声“对不起”,用纸巾将污物擦拭干净等。
对不文明行为应予处罚
8月22日事件中,由于孩子父亲叫嚣要打人,一位乘客拨打了“110”报警。轨道公安在水产路站找到了带着婴儿的李某等3人,将其带至警务室接受调查。最终,轨道公安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治理不文明行为,不可能完全依赖报警。鉴于地铁便溺现象时有发生,市民质疑,管理部门是否有措施追究家长责任,遏止此类行为?
记者致电轨交运营方。据介绍,《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令禁止便溺行为,违反规定的,可处警告或100元以下罚款。但运营方坦承,该处罚措施实际操作有难度。地铁便溺行为有一定隐蔽性,管理方事后很难找到当事人。
对此,市民郑先生建议,好措施不应“束之高阁”。对于违反地铁乘坐规定的行为,应当在乘客的配合下,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乘客可以在到站后,即向站务员进行反映;如已下车,可当即进行处罚;如人在车上,可由站务人员通知下站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处罚。
市民邓先生认为,100元的处罚力度偏低,建议参照香港地区做法。香港地区法律规定,如监护人对儿童随地便溺无所作为,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可对监护人采取检控行动,初犯者判罚5000港币,再犯判罚1万港币。
公共服务是否存在不足?
在网友的众多评论中,有人认为小孩随地便溺也有值得反思之处:即申城地铁里厕所不太好找。在环境不熟又很急的情况下,家长无奈才会让小孩随地便溺。
李小姐讲述了自己的一次经历。她的孩子3岁多,一次她带孩子乘坐地铁,孩子突然说要小便。她连忙嘱咐孩子忍一忍,并立即带孩子下车。可在站台层、站厅层找了个遍,也没找到厕所。情急之下,她只能找了个偏僻的垃圾桶,让孩子尿在垃圾桶里。路人指指点点,李小姐十分难堪。事后问工作人员才知,该站点2号口出去有个公共厕所。李小姐认为,厕所在站外,且缺少指示引导标志,对“内急”乘客极不方便。
据了解,申城轨道交通绝大多数站点都配备了厕所,但情况不一:如1号线,不少站的厕所设在出口外面;有些线路的厕所设在收费区外,需要出站,但相关指示标志却不够明晰。
完善的公共服务,可以减少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不过,公共服务的不足,不能成为不文明的理由。建议地铁管理方进一步改进公共服务,如多些标识性提示,抑或让工作人员身兼公共文明引导员。
微建议
孩子出门尿急,有啥好办法?
@上海地铁shmetro:出门在外,孩子随时随地想尿尿总难免,若正在地铁里咋办?家长可以带好几样宝贝:第一,尿布,不二神器;第二,塑料袋、饮料瓶;第三,找车站厕所;实在不行,只好第四,垃圾桶。若遇到问题,甚至纠纷,可拨打64370000或110求助,我们就在您身边。
@对就是我没错啊:带不穿尿不湿的宝宝去公共场合,先在上车前把尿一次,上车后把方便袋放在易拿处,觉得时间差不多就用袋子接尿。
@V微亮:大人要做足准备,包括携带卷纸、尿不湿、尿片。尿片成本低吸水能力强,即便尿在地上,也能迅速处理干净。 (记者 锦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