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新疆哈密市法院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加强调解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战略目标,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及立案调解工作。至8月中旬,诉前调解室接待、审查来诉案件共计1100件,共结案758件:其中调解432件,撤诉326件;办理汉语案件598件,民语言案件160件;刑事自诉案件11件,当庭裁决率、调解率、法定期限内审结率、结案率、简易程序使用率均达到100%,当庭支付及案结事了率达到75%。
从去年诉前调解室成立以来,哈密市法院在开展诉前及立案调解工作过程中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逐渐摸索总结出一些调解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有效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发展。
制度保障,科学化发展。
该院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关于加强调解工作以及案件风险防控的有关规定,使调解工作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诉前调解在矛盾纠纷的预防及源头治理方面提供了工作思路和方向。年初,哈密市法院紧紧围绕“四项重点工作”,在制定2013年度工作目标及考评方案时,把调解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加以强化,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目标考评制度,将案件调解率作为审判人员年终庭室及个人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奖惩。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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