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李祖勇讲解法律援助的目的、条件和程序
2013年7月31日上午,四川省绵阳市“与法同行、法治绵阳”—《法在身边》法律走基层走进城北街道。此次活动在涪城区城北街道铁牛社区川剧演艺中心举行。参加人员有城北街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公安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小区业委会代表、企业代表、商户代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共300余人。
主讲嘉宾和主持人结合前期搜集的问题,从物权法中择选部分常用法规,结合实际,生动的讲解,以节目访谈、讨论互动的形式开展。此次主讲嘉宾绵阳市司法局奉光明副局长讲解《物权法》部分常用法规,并结合平时工作、生产、生活中群众关心关注的话题进行了解答,比如:小区业委会将公共地方租给第三方,收益归谁所有?业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该怎样处理?业委会增加物管费多出部分归业委会所有违法吗?业委会动用公共收益,必要的程序是什么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访谈嘉宾涪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李祖勇主任为大家讲解了法律援助的目的、援助的条件、援助的程序;访谈嘉宾王国男警官结合工作实际讲解了物权维护相关问题;访谈嘉宾袁福林讲解了社区矫正政策和相关规定。嘉宾们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丰富群众的法律知识,更加密切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在会场外春雷律师事务所和涪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设置了法律问题咨询处,接受过往群众的法律援助咨询和办理法律援助服务。
结合市民密切关心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及时送上法律知识和法律援助,提升机关、单位、组织和公民敬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理念与意识。通过法律走基层活动,引导群众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单位依法治理、公民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秩序,打造法治绵阳。(通讯员 邓启贵 肖义森)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