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县残联获悉,浙江省安吉县出台《无固定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今年9月起,每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每月将获得100元的补贴。
实施对象需符合条件
“具有安吉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在18—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县残联相关负责人解释,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是指本人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固定收入,依靠父母或亲属供养及其他临时性救助等维持其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无法列入补贴范围的情况
县残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具备已就业享有工薪收入,在工商部门注册有营业执照、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和规模种养业,有营业收入或已获得创业就业帮扶,已纳入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或者其他经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残联认定有稳定收入且收入高于当地低保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服刑、劳教期内等其中任何一项条件的人员,均无法享受补贴。
补贴如何申请
据了解,残疾人如需要享受补贴,需由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且无法定监护的,由村(社区)代为申请。通过村(社区)、乡镇(街道、度假区)初审,县残联按季度审批,发放,并从批准后的次季度开始执行补贴实施。
“申请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向村(社区)提出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此加大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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