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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一个要离一个强留

时间:2013-07-25 17:06:4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王平
导读:“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我们调解,使我们两口子能够和平离婚,不至于最后闹到法院去。”文某感激的说

  “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为我们调解,使我们两口子能够和平离婚,不至于最后闹到法院去。”文某感激的说。在2013年7月23日上午,家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李家桥村文某夫妻终于在涪城区丰谷司法所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

  7月18日上午,文某来到涪城区丰谷司法所咨询,其妻兰某要与和自己离婚,如果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判决我们离吗?涪城区丰谷司法所工作人员王平问及离婚原因时,开始,文某不好意思说,经过耐心引导后,他终于说出离婚原因。原来,在2008年,文某在建筑工地务工时,下半身不慎受伤,导致其性功能丧失。开始三年,妻子兰某体谅丈夫在建筑工地打工挣钱,在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一家人还算幸福,但从去年开始,夫妻俩从因家庭琐事开始闹矛盾,发展到因“性”闹矛盾。文某为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同意妻子在外找也不离婚,但妻子不愿意这样,提出必须离婚。夫妻两人经常因此经常吵架。

  在了解双方离婚原因后,涪城区丰谷司法所工作人员王平告诉文某,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准予离婚,其长达四年的无“性”生活也属分居的一种。如果兰某坚持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很大。在经过多次谈话中了解到,兰某离婚态度坚决,没有缓和的余地。在调和无望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兰某愿意用现金分期支付方式履行自己对女儿抚养义务。(王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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