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为促进沈阳市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近期沈阳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启动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工作,并要求网络经营者在取得电子营业执照后,将相关的电子标识放置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实现“网上亮照经营和信息发布”。据悉,未来不亮照经营的网店最高将被罚1万元。
沈阳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李晶颖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沈阳有交易型网站主页12800家,其中有在线支付功能的有100家左右,其他交易型网站也有联系电话,可实行线下交易。按照《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这些交易型网站必须实行亮照经营,否则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了解到,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并不难。只要经营者主动申请,信息详实,工商部门即可审核并发放。凡开设有网站的沈阳市辖区内工商登记企业均可登录辽宁工商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http://wljg.lngs.gov.cn/iciaicweb/index.jsp)免费申请电子标识。“通过领取电子标识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信息进行公示,将网上虚拟的交易主体还原为现实生活中的企业,可以说为企业‘验明正身’。”沈阳市工商局网络监管分局工作人员李明卿提醒,消费者在网络交易时,可点击电子标识查看企业的注册信息,这样网络交易更加安全可靠。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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