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王凤楼镇麻家寨村二组的村民张某及二组负责人王某来平原县公证处办理土地承包协议公证。公证员在审查其提供的材料时,发现提供的材料非常齐全,并且协议也很正规,在感到惊讶时,张某道出了原委。
原来,张某有意承包二组的四亩涝洼地种植农作物,虽然也经过了民主决议等程序,但因承包年限为三十年,自己与二组签订的协议只有几句话,并且担心因负责人变更致使协议不能正常履行。在迟疑之际,镇司法所负责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为其出谋划策,建议其办理公证,以预防纠纷。还主动为其修订了土地承包协议,咨询了办理公证的相关手续,并帮助张某备齐了相关材料。公证员了解了实情之后,一小时内就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今年以来,平原县公证处创新工作思路,坚持“依法为民,服务三农”为新常态,以乡镇司法所为依托,积极服务农业、农村及农民,为基层群众提供了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收到了初步成效,受到各级基层组织及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讯员 岳超 郑于昌)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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