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兰陵新兴司法所坚持“有求必应、为民服务、主动热情”的工作服务原则,为全镇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方面提供人性化、温馨化的贴心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农户,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的为孤寡老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进行法律宣传,解答疑难问题,同时,在全镇广泛开展为弱势群体上门服务等活动,收到良好成效。
新兴司法所共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件。(通讯员 李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