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制定的户政管理实施意见,四川省将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条件。新政实施后,农村居民到城镇落户的门槛将大幅降低。
这是四川省启动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
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四川省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农村居民申请转为城镇居民的,只要本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二是大城市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三、成都市作为特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需稳妥推进,政策暂不做大的调整。
国务院于2010年提出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一些小城市和小城镇进行了探索。有评论认为,四川此轮户籍制度改革延伸到大中城市,并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在全国仍属少数个例”。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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