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韩芮)近日,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的推广应用,并结合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在系统内对第一季度的41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
该系统集案件信息、评查标准及各类相关表、报告文书为一体,为评查案件质量提供了全面客观的依据。通过该系统,可实现案件质量评查过程全程留痕、动态可视,自动生成案件质量评查台账、评查分析报告及各种图示分析,全面客观的记录了员额法官承办案件的评查过程及评查结果。此次评查中,抽案、分案、评查、审核、反馈等评查环节全部在系统内进行,涵盖了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文书质量、网上业务办理、司法办案效果5个大项的所有评查项目,全范围覆盖了博湖法院员额法官承办的案件。
员额法官在互相评查他人的“产品”过程中,不仅加强了对评查标准的学习,同时在发现他人案件瑕疵的过程中得到个人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升,以此不断督促引导法官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严明司法作风,培养严谨细致的办案习惯。案件评查系统为博湖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全面落地提供了有效依据。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评查管理体系的“常态化、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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