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通讯员 吴亚楠) 为深入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石嘴山平罗大队以加强和规范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为抓手,坚持部门联动,前移关口,推动各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强化组织,落实监管。大队认真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严格依据《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联合县住建局建立了行业系统部门开展自查、部门联查和交叉互查等多种形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能部门齐力监管的良好局面。二是细化部署,明确任务。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大队进一步明确了在建工程消防管理范畴,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设置、用火用电管理、消防教育培训等方面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并对建设工程的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临时用房防火、临时消防给水、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等方面检查标准进行了细化。三是部门联动,落实责任。针对本地区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大队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在建施工土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与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的单位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落实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一是加强服务指导。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政府郭建军副县长和县公安局任杰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徐丹大队长分别带队,深入到阳光城市花园小区、银北养老院等在建工地进行检查指导,实地察看了工地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和消防产品使用以及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情况,叮嘱建设、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多起在建工地火灾事故教训,确保任何时段的消防安全万无一失。二是推动隐患整治。大队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高层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内装修工程等在建施工工地监督检查。对发现在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应责令立即整改;对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实施暂扣企业安全许可证、停止有关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到位、消防安全隐患不消除的,一律不得恢复施工。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大队检查组本着“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教育一处”的原则,采取主动出击的方式,在每个在建工程现场至少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自查、举办了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帮助工程建设人员制定了一份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筑工人开展了一次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进行了一次全面维护保养,使工程建设人员熟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是立足长效,建立健全制度。为实现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动态化,大队通过建立四个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将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相关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工地日常防火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和安全疏散预案,严格按照自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设备使用及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等防火标准施工。三是建立“回访”倒查机制,不定期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回头看”,严防整改回潮,确保发现一批、整改一批、达标一批。四是建立工地火灾隐患举报制度,依托“96119”消防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热线,依托广大居民和各级媒体,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及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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