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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行动

时间:2016-09-13 11:36:45  来源:新华社  作者:李延霞 刘铮
导读: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保护银行卡持卡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保护银行卡持卡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银行卡作为方便、快捷的非现金支付工具被社会公众广泛接受并运用于日常生活中。2015年我国银行卡欺诈率为1.99BP(每万元中发生的欺诈金额占比),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银行卡风险总体可控,但安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不法分子通过电信技术、黑客技术和改造银行卡收单受理终端等手段,窃取银行卡信息进而盗取卡内资金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对社会公众利益和金融体系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采取六方面的行动:破获一批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的犯罪案件;集中整治用于非法采集银行卡信息的钓鱼网站、恶意程序(APP);检查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账户信息保护内控管理措施和支付业务系统安全性,排查存放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互联网站和重点行业、单位和企业的信息保护制度和系统的风险漏洞;组织开展对银行和支付机构布放的POS机具的安全性和标准符合性检查;依法关停一批发布银行卡信息非法买卖交易的网站和网络账号;加强社会公众安全使用银行卡的宣传教育。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当加强对银行卡信息的保护,包括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开通银行账户变动短信提醒;不随意丢弃银行卡刷卡消费或使用ATM设备的交易凭条;不轻易向外透露身份证件号码、账号、卡片信息;不轻信、不回拨收到的异常信息或电话;谨防木马病毒;妥善设置银行卡密码;使用资金额较少的银行卡或开立个人Ⅱ类、Ⅲ类户专门用于办理网络支付;将银行卡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等。(记者 李延霞 刘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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