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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不得在未经指定的平台公开募捐

时间:2016-09-07 17:27:51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作者:李楠楠
导读:今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今日上午,民政部举行慈善法实施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慈善法实施各项工作进展,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称:“我们注意到近期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互联网募捐平台,请问民政部后续将如何对这些平台加以监督和管理?那些未经民政部指定的平台能否发布公开的募捐信息?慈善组织是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信息?”

  对此,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安宁回应称,公开指定平台以后我们已经在启动后续的监管,正在研究相关的制度,初步考虑我们想从三方面加以监管:第一,政府部门的监管,目前我们正在建立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还要有退出机制,同时,我们依法受理社会的举报,并严格查处。第二,推进行业的自律。我们想鼓励这些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基本的技术标准、基本的服务规范,以便为慈善组织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服务。第三,平台的监督还是需要靠社会来监督,应该说我们正在建立一个举报投诉的邮箱,也欢迎社会公众、媒体界朋友特别直接和平台打交道的慈善组织,可以向我们积极举报,我们也将严肃处理。

  安宁强调,未经指定的平台能否发布公开募捐的信息,《慈善法》规定的很清楚,不能发布。如果慈善组织在未经指定的平台上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我们将对慈善组织依法予以处理。

  慈善组织在这些指定平台发布信息以后,按照《慈善法》的规定他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但是按照先后顺序,应该先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然后再是自己的网站。同时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发展,扩展到也可以在自己的微信以及其他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发布。(李楠楠)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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