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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县法院实施首问负责制

时间:2016-02-26 15:18:0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梁红柳
导读: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制。年初,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修定并实施首问负责制,密切了联系群众的桥梁,拉近了同各族人民群众的距离。

  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制。年初,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修定并实施首问负责制,密切了联系群众的桥梁,拉近了同各族人民群众的距离。

  该院的首问负责制要求,对来访人来法院咨询、诉讼、信访投诉等事宜被询问到的第一位法官或干警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耐心解答每一位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来访人员进行推诿、搪塞。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分流,若反映的问题不属其职责范围内,则由其立即引导交给有关庭室办理,接替人变为“首问责任人”,坚决不让群众白跑路、多跑路、跑冤路。

  据悉,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干警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司法理念。同时以群众需要为导向,从细节入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极大缩短当事人的办事过程,遏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通讯员 梁红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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