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再次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法院司法水平,促进了审判质效提升,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落实转化到工作中。
案件质量是法官政治、思想、法律、文化、道德、理念等综合素质的反映,直接体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学习中,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从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和谐的高度认识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的重要性,结合审判实际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规范法官基本行为,树立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同时,院党组要求干警坚持不懈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平正义,将“严”和“实”贯穿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姿态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全院上下要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为圆满完成法院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共同努力。
博湖县法院近期还将继续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司法行为规范及本院相关规定,不断促进全院执法办案水平提升。(通讯员 刘睿)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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