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以来,随着刑事开庭工作的调整,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除正常工作外,另赋予从外县市提押刑事被告人后前往该院开庭的押解工作任务,案件高峰时一周多达3次,提押、押解地点遍及巴州1市4县,最远行程来回近200公里,由于长途押解的工作要求有别于日常的本县提押还押开庭,需要更严格的工作标准,该院法警大队以“四落实”的工作部署应对这一工作变化。
落实押解工作任务的第一负责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次日开庭被告人的总人数、案情及异地看守所的具体位置,按被告人姓名指定押解法警,选派经验丰富且了解异地看守所具体路线和地址的老法警参与押解,在押解前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
落实押解工作必用的警械具及车辆装备的状况。由押解第一负责人对车辆警械具进行预检,对车辆油料、车况进行检查,提前领取手铐、脚镣及其它警械具,查看状态是否良好。出发前再复检一次,并督促每一名押解法警检验各自所配备配带的警械具,确保执行任务时所有车辆、人员、装备、配齐到位,做到保障有力。
落实途中押解的各项规定制度。按规定使用警械具,对两名以上长途押解的被告人途中押解时采取前后或左右分开乘座,押解法警寸步不离,行驶途中密切观察被告人行为,注意车辆外的道路状况,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当到达异地看守所提押其他同案被告人时,严密布置安排好车辆留守警力,严格按县区看守所的提押规定进行提押还押。
落实法庭押解和看管的各项规定制度。被告人提押完毕到审判场所审判时,押解法警必须熟悉审判场所的场地布局、出入路线,严格履行法庭押解和看管规则,确保庭审工作的正常安全运行。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底,和静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共计配合该院刑事审判庭异地长途押解被告人开庭19次37人,无任何工作差错,切实为刑事审判异地提押、押解开庭提供了良好的保障。(通讯员 任万民 司琴巴特)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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