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照新疆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公务员第二季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对该院的公务员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考核,主要是对公务员每季度工作纪实进行评鉴,考核结果以等级形式表述,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据。为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岳普湖县法院进一步细化公务员考核制度,具体有以下三举措:
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两个季度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有两个季度基本称职等次或有一个季度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干警个人进行综合考量。根据县人事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对象是除工勤人员以外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平时考核主要内容是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干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方面的情况,突出体现干警工作业绩和效率。
通过填写公务员工作纪实对每一季度工作进行总结和梳理。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在确定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基础上,按照庭室评价、分管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干警在季度末填写每季度工作纪实,由主管领导填写考核评鉴意见,以达到肯定干警成绩,改进不足的目的。(通讯员 沈慧玲)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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