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开展忠诚教育实践活动中,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的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提升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近期,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陆续与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和《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构建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管理、监督、考核新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庭室领导对本庭室的工作全面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牢记 “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各项廉政规定,认真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搞好本庭室干警的职业道德、职业责任和职业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大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要求干警不邀请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参与,借机敛财;婚丧喜庆待客不超过300人,车辆不超过8辆;不用公款报销由他人支付和本人应承担的各类费用;不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动用公款、公物、公车;不指 派下属工作人员为本人操办婚丧喜庆活动;不用公款送礼;事前提前十天向组织报告,事后接受组织查处;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违反其他 《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干警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或通风报信;不在立案、审判、执行等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打招呼;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对办案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通过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切实增强了干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圆满完成2015年审判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讯员 徐明亮 强新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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