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由立案审查制变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表现,但方便立案,并不是鼓励打官司,不同的纠纷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很多纠纷都适合非诉讼手段来解决。
自今年5月1日人民法院正式施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截止5月21日,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共对15件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登记立案,对其中5件当场立案,对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3件案件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通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通讯员 西尔瓦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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