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双语系执行案件逐年上升的趋势,很多纠纷存在着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法律精神之间的冲突,为最大程度消弱这些风俗习惯给案件执结带来的困境,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结合少数民族区域执行实际,通过维、汉“双语”执行法官嵌入运用,力争化解执行案件中的矛盾纠纷,力求实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与法律精神的契合,以维护民族和谐稳定。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吐某系疏附县乌帕尔镇开发区某村村民,张某因两人土地纠纷诉至疏附县法院,法院判决吐某退还所占土地。此案经张某申请后进入执行程序,起初吐某因语言不通且对汉族法官不信任,导致该案不能顺利进行,办案法官只能一筹莫展。执行局调整维、汉“双语”法官进行调处,在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民间风俗进行深入了解后,用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做工作、拉家常,不仅使该案顺利执结,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听法官说着自己听得懂、说得来的语言,当事人觉得“更可信、更可靠”,一开始的排斥不见了,彼此敞开心扉,倾诉自己的苦恼,也认真聆听对方的疏导。
疏附县人民法院的少数民族群众工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升,在执行工作中,部分法官、干警都能说一些常用的维吾尔语,能用基本的维吾尔语和当事人进行对话交流,解答有关的诉讼问题。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方便了,双语法官受到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欢迎,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 乔桥)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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