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局晏北司法所处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辖区企业多,法律服务需求量大,为当好辖区企业发展的“服务员”,协助企业及时处理日常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推动辖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齐河县司法局晏北司法所发挥“两所合一”的优势,联合基层法律服务所为辖区企业送去“及时雨”,助力辖区企业建立了法律联络员制度。日前,晏北司法所对首批21名企业法律服务联络员统一培训后,已全部安排“上岗”,他们成为了各企业优秀的法律服务资源。
法律联络员由本企业员工担任,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司法所专业人员咨询、沟通,由司法所帮其制定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避免企业经济损失。5月份,园区某企业因在308国道上的广告牌损毁,想重新与广告公司签订新合同,但因与广告公司签订的老合同尚未到期,在如何作废老合同方面出现了纠纷。由该企业的法律联络员董某及时联系了晏北司法所所长徐圣田,徐所长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对老合同的作废及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予以细致解释,回答了企业的困惑。该企业经理表示,以前不知道很多纠纷是可以预防的,总认为有了法律问题就是找律师打官司,费时费力。现在只要法律联络员与司法所沟通,就能及时解答法律困惑,对企业来说既节约了成本又解决了问题。
此外,晏北司法所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不间断地向法律联络员发送法律知识、案例,提升他们法律意识,帮助他们处理法律问题。目前,园区已有20家企业建立起法律联络员制度,下一步将全面推广。随着法律联络员制度的健全完善,这将成为辖区企业与司法所的“法律服务纽带”,为园区企业架起防范法律风险的坚强防线。(通讯员 徐圣田 张剑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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