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党代会有组织公款拉票贿选案的主角—南充市委原常委杨建华早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很快将被检察机关起诉。他涉嫌在2011年10月中共南充市第五次党代会期间“公款拉票贿选”,当上市委常委。而该案已牵扯出众多涉案官员,造成了南充官场的人事震荡。(据5月4日《长江商报》)
看此新闻,问题的关键不仅是杨建华拉票贿选,还有杨建华被确定为党代会选举市委常委的“差额对象”一事。不可否认拉票贿选不管用的是公款还是私款,都扰乱了选举秩序,会让选举“失真”。但是设置“差额对象”,也会让选举“失真”,失去公平公正,失去公信力。
杨建华拉票贿选让选举“失真”的意思是选举没有按照组织的意图进行,选举结果与组织意图相左。也就是说按照所谓的组织意图,该当选的没有当选,不该当选的反而当选了。但是组织意图就应该是选举的结果吗?笔者认为选举不应该预设这样的一个结果。组织意图并不能代表新一届党代表们的意愿。如果选举完全按照组织意图选,那还要选举干什么,干脆出台新的规定,新一届党委会和常委会完全由上一届任命就行了!
实行差额选举本来是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等原则来选举党的领导机关,候选人间本应有均等的机会,这样也会给候选人一些压力。特别是大家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谁的能力强,谁的群众基础好谁就应该上。但是确定“差额对象”,这让选举体现不了代表们的意志,体现不了“选”的作用,达不到“举”的效果。确定“差额对象”,是上一届组织在绑架党代会,绑架新一届党员委员会,这是选举的本末倒置。设置“差额对象”,是按照所谓的“组织意图”在走选举的形式。
按照党章规定,各级党的委员会向同级党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设置“差额对象”,这是党的委员会在干预党代会的选举,属于违规的行为。还拿南充市党代会来说,本身14名候选人选举13名常委,被选中的几率很大。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还要确定“差额对象”,这样的选举成了“板上钉钉”的事,而被确定为差额对象的候选人,则成了实实在在的“打酱油”。如此选举,只是做给外人看的一个形式,是在愚弄党员民众;如此选举,会让选举失去公信力。
所以,笔者认为,选举不应该设置“差额对象”,而应让各候选人都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让同一重量级候选人进行PK,也只有这样才是对组织和人民的负责,才能提高选举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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