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进行法律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程序,确保庆云县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进行,近日,德州市庆云县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衔接工作。
每月定期向检察院抄送有关执法文书,并及时告知、通报相关情况。在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批准社区服刑人员变更居住、解除矫正时及时抄送人民检察院。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死亡的,及时通报检察院。
为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便利。定期向检察院提供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数和名单,并在社区矫正管理中心设置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室。在市局的审批下,开通社区矫正信息共享端口,与检察院进行信息共享。
认真处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及时处理人民检察院的口头纠正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人民检察院。(通讯员 窦新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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