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国台办举行例行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针对修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表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自从颁布施行以来,为保护台湾同胞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两会签署了《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投保法与《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一道,继续为维护台胞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有关台商台胞在大陆经营生产各方面所碰到的问题,范丽青补充道:“我们都会转有关部门来处理,依法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