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哈密地区两级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司法为民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主动服务企业发展。哈密中院民商事审判庭利用闲暇时间主动走访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先后走访哈密电力局、建设局等单位,及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帮助地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搭建起联络平台,以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针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的一些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深入建设局、劳动劳动监察支队等企业开展案后回访工作,帮助防范法律风险,赢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实际服务乡村建设。哈密市法院针对地域广、居住地分散等客观情况,根据农民生产作息规律,利用巡回审判车推出了“地头法庭”、“集市法庭”等巡回办案模式,实施了“农闲法庭”、“清晨法庭”等错时办案模式,力争实现司法更亲民、便民。以“访民情、聚民心、惠民意”活动为载体,开展“大走访”、“民情家访”等活动,共走访群众7150人次,收集意见235条,化解矛盾纠纷214件,联系相关部门为偏远乡村修复道路、改善村委会办公环境,在工作组住点乡村建立“法律联系工作站”,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
贴心服务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健全“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救助、信访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及法律援助在内的司法救助体系,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开辟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案件,给予优先受理, 依法对15名符合司法救助的当事人发放司法补助金105万元;对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诉讼群体和困难企业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共计76万余元。(通讯员 张小密)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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