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规划》所指出的,要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专家指出,从根本上推进反腐败,必须改革旧的体制机制,用有效的制度约束权力。
《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规定。
“这说明,中共正在就反腐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反腐要取得好的成效,避免事倍功半,必须综合协调解决好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问题。”
今年以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事关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相继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已有法规也将进行修订。
姜明安建议,在推进制度反腐的同时,应当加快反腐败国家立法的进程,使制度反腐逐步过渡到法治反腐。
人们注意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正不正之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监察室和绩效管理监察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2个纪检监察室。
“来自中纪委系统的改革,可以减少职能交叉,加强监督和办案力量。”姜明安说。
引人注目的是,《规划》还对于改革中共的纪律检查体制作出了新的部署,包括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推动中共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等。
专家指出,改革中共的纪律检查体制的目的就是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任务过多的情况,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给主要责任部门,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记者 李云路 赵超 黄小希)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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