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财政扶持大学生就业政策体系,去年以来累计投入2.2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0年,省财政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将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扩大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企业,鼓励国有和非公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企业每吸纳一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不超过3年的月200元岗位补贴和企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社保缴费补贴,以及一次性奖励1000元;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政府补贴的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对培训机构给予培训补贴,对青南地区和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按照省外500元、省内200-400元标准对高校毕业生职业介绍服务给予补贴。
青海省财政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开展专项培训、建设孵化基地、解决融资难题等措施,完善扶持创业政策体系,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去年以来,先后有465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落实补贴332万元;2010年至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1300万元,支持西宁、格尔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将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去年以来共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担保贷款6674万元,落实财政贴息664万元;对纯农户家庭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给予3年的生活补贴和社保补贴。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省财政在往年支持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从今年1月起,将大学生“三项制度”生活费补贴由每人每月1250元提高到1650元,一次性体检费由150元提高到200元,交通费补贴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600元。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岗位和企业开展一年的就业见习,去年以来,已有8503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省财政落实见习补贴及部分社保补贴7380万元。(记者 卢海)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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