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人讯 据燕赵资讯315 本报多次接到河北省临城县临城镇多位居民的反应,具多位居民陈述:“岗西村、东柏畅村、贾家崇村王家辉、刘家辉、西竪、路家洞、石城等村发生岗沙盗采,其中几个村是临城县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私挖乱采的现象不能禁止。”
并表示:“也曾经向有关部门进行过举报,但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向本报反映相关事宜。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是否真如村民所说?当地主管部门又是否知道盗采现象?为此,本报记者特自京驱车直奔现场调查该事件的真实情况。
在临城县境域内,石邢公路(红旗大街)的两侧,记者亲眼看到高低不平的深坑,长达几公里,两侧已是千疮百孔,岗沙盗采相当火热,同类项目至少30个,每天拉沙的大型超载车辆,来往频繁。
据村民讲述,这些项目有的以土地整理为名盗采岗沙,如临城镇岗西村、东柏畅村、贾家崇村等土地整理项目;有的直接盗采岗沙,如王家辉、刘家辉、西竪、路家洞、石城等村。
岗西村村民介绍,一辆辆超载的拉沙车从已挖开的沙坑里驶出,严重超载,采沙后,漫山遍野留下一个个深达七、八米大沙坑、大长沟。
这样肆意的采沙行为,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样大量的盗采行为会对表面基层破坏失去耕地后,留下巨大沙坑,后期恢复工作,很难完成,所盗采的沙石程序不达标,导致混凝土和砂浆的降低标号,建设的楼房会留下巨大安全隐患;涉及面广,影响极大。拉岗沙车辆大多数超载行驶,这种车辆不仅容易给路面造成损坏,而且在路上行驶中容易失控,一旦出事将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将对于社会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临城县,河沙盗绝不是个例问题,成规模的就有20多家,涉及东台峪、安上、西台峪、赵庄、李家坪、鸡亮、郝庄、下围寺、岭西、官都、土寨、路家洞、鹿庄、西竪、东柏畅、射兽、澄底等村附近河道内,不成规模的小作坊和随处可见的沙点数不胜数。此类项目所占河道及土地超过万亩。以下是部分不法盗采点:
(西台峪南河道内盗沙点)
(岭西正在安装的砂石厂)
(官都村北河道内盗采砂石)
(鸡亮盗采砂石)
(岭西盗采沙子,两处)
(下围寺南盗采沙子现场)
(土寨盗采砂石)
河砂作为非金属矿产,具有自然资源属性。根据《刑法》第6节规定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其中第343条规定了“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矿罪指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岗沙的采集前几年已有相关报道,已严禁使用岗沙,此次,再次上演,望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以上相关事宜做出回应,本报对此事件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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