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近日,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城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了“危险驾驶罪”的相关知识。
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向社区服刑人员认真讲解了“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从犯罪的四要件(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入手,让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到什么是“危险驾驶罪”。随后,工作人员又向社区服刑人员分析了 “危险驾驶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相似罪名的区别。最后,工作人员又针对“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以及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严格遵纪守法,避免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
通过本次学习,社区服刑人员不仅掌握了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相关知识,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对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讯员 张宝利 杨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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