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城县司法局老城司法所高度重视辖区内和谐稳定,不断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年3月 17 日,老城镇某电动车有限公司经理韩一(化名)来到司法所办公室,称原公司职工祝官屯村的宗某到公司闹事,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宗某连续几天到公司闹事,多次拨打110,闹得最厉害的时候双方一天打过二十多次110,双方都喊来自己的亲戚来帮忙,情绪比较激动,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型案件,所以要求司法所进行调解,纠纷引起的原因是宗某说去年七月份在公司南区与韩一耕地种菜的时候扭伤了腰,造成了腰椎管狭窄、腰间盘突出,无法干活,需要去济南做手术,手术费五万余元,要求韩一承担,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和多次给双方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的讲解法律知识。通过二十多天的努力,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宗某现年66岁,生活困难,韩一拿出5000元补偿给宗某某,双方在无其他争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调解的结果双方都比较满意。
该案的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促进了老城镇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guanliyuan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