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观众,来自哈密地区一中、哈密市四中等五所学校的30余名中学生在地区团委的组织和带领下,走进了“法院开放日”,“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活动中,学生们在讲解员的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审判庭室、立案窗口大厅、信访接待大厅、法警支队、执行局等办公区域,以及图书室、荣誉室。参观过程中,讲解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介绍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法院历史、机构设置、部门职责和起诉流程。参观完后,同学们还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
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得同学们对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流程有了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和认识,更加地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提高了自身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是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型法院”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司法活动场所向公众开放,旨在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将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地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通讯员 刘晓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