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警部门日前下发通知,针对暑期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旅游活动增多的情况,规定学生暑期集体外出必须提前书面报告备案。
通知明确,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租用客运车辆时,就活动方案、出行人数、车辆情况、通行时间、通行路线、目的地等情况,需提前向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书面报告备案。并根据职责对租用客运车辆检验情况、驾驶人资格、核载人数等进行确认,符合安全条件的,学校和客运单位在客运车辆前后部要临时粘贴校车标志,做好安全行车提示,采取有针对性管理措施,确保学生集体外出乘车交通安全。
甘肃省各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协调配合,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管等部门深入城市公交、客运企业,督促、检查城市公交、客运车辆相关营运情况,凡行驶出城市规划区,向规划区外延伸的,必须遵循国家关于校车营运的相关规定;对城市公交、客运企业提供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国务院及甘肃省校车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的使用许可条件和驾驶人资格条件。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结合小学生、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等不同年龄的学生群体,分类开展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向中小学生传授出行时基本的自我保护知识,增强学生暑期交通安全意识。(记者 姜伟超)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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