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司法局为服务基层稳定发展,积极促进16个镇(办)司法所所长兼任所在镇政府(街道)政府法制员,鼓励他们将自己的职能优势运用到基层的稳定与发展中去,为基层政府分忧解难、出谋划策,成为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甘当普法教育的“宣传员”。各司法所长利用人民政府法制员身份优势,积极促进“法律六进”不断深化,使法制教育更加纵深化、全面化、常态化。法律进机关,司法所长积极与司法局联系,协调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公证员等专业人士担任讲师,每月到乡镇开展“法治讲堂”活动,结合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围绕《婚姻法》《行政处罚法》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加强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依法执政的能力。法律进乡村,利用各村“五天一集”的传统,司法所长将普法讲台摆进人流量最大的街头,通过发放法律宣传页,现场解答群众的相关法律咨询的方式送法下乡。围绕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治村能力上,司法所所长利用休息时间为两委班子提供“夜校”培训,为他们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村两委成员遵纪守法意识,除此之外,司法所长分批次、分阶段开展两委培训班,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浅出的进行讲解,提高了全体村干部的守法护法用法意识,提升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法律进社区,兼任法制员后,司法所长积极组织“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通过联系律师现场答疑、布置法制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引用经典案例,结合居民较为关心的物业、婚姻、消费者维权等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法律进学校,司法所长积极与辖区内各中小学联系,每月一次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动画片、PPT等生动活泼的方式向学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在“六一”“五四”时还会有针对性的到小学、初中,邀请老干警、检察官等经验丰富的一线法律实施者,用真实、有趣的案例帮助孩子们树立法制观念。法律进企业,司法所长每季度到辖区内企业发放宣传材料,邀请法官、律师等到重点企业讲解《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知识与案例,为需要帮助的员工与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联系,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在招工季对企业新录用的员工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员工的维权意识,让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进单位,司法所长通过在辖区内车站、码头、医院等场所悬挂普法横幅以及张贴普法微信公众号、QQ号、微博等方式,让群众通过关注公众号的方式,在网上随时咨询法律问题,接受法制教育。
勇当维护稳定的“防疫员”。各司法所长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严格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司法所坚持每月到村走访一次,每3个月进行一次人身危险风险评估,以此为依据确定管理等级,根据管理等级调整管理方式,每月至少组织矫正人员参加一次义务劳动、一次集体学习并要求其提交思想汇报,使其处于司法所的严格管控之下,有效的防止其二次犯罪,2015年至今全区无一例脱管漏管人员。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各镇司法所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化演变为上访事件。文登区司法局在每个村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5—7各村联合设立人民调解片,并成立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在全区织劳一张人民调解网络,司法所所长通过与村级人民调解员及人民调解片片长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各司法所长还利用电话解答、上门走访、赶集设点等方式排查矛盾、化解纠纷,2015年共调处纠纷、解疑释惑900余起,成功避免“民转刑”70余起。在安置帮教工作方面,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司法所长坚持每月到村走访一次,通过与村委负责人、刑满释放人员家属进行沟通,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动态,避免其重新危害社会。对于释放后暂时无法融入社会的人员,文登司法局分别设立“红”、“绿”、“蓝”三色就业帮扶基地帮助其早日融入社会,即,在天福山革命圣地设立“红色”社区矫正基地、在园林苗圃基地设立“绿色”社区矫正基地、在海洋食品企业设立“蓝色”社区矫正基地,司法所长根据刑满释放人员特点帮助其到三处基地进行就业帮扶,掌握就业技能,至今为止三处帮扶基地已帮扶刑满释放人员200余人,成功帮助他们顺利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争当法律服务的“顾问员”。各司法所所长担任人民政府法制员以来,积极利用自身的法律功底为党委政府及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成为他们身边的“顾问员”。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利用“两所共建”的契机,司法所长积极与文登司法局、基层政府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基层法律服务所迁进中心与司法所一起办公,成立法律服务会客厅,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业务,在基层政府制定相关决策时,为政府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使决策有法可依、符合规范,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利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机会收集群众意见进行反馈,以便基层政府及时对相关措施进行调整。今年以来,已帮助镇办审查起草各类合同20余件。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司法所长积极推进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通过与区司法局沟通,协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在各村司法行政工作室轮流坐班,对于群众反映较多问题,司法所长在收集群众意见后,进行整归纳,邀请相关方面专家到村开展法律讲座,目前已成功举办10余起讲座,收到群众一致好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咨询、代书代理等便民法律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丰富的法律套餐,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刘家东 通讯员 姜鹏)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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