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2015年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30件。
2015年度,和静县人民法院新收行政案件10件,旧存2件,合计12件。已结9件,结案率75﹪。其中判决履行法定职责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件;判决全部撤销3件;原告主动撤诉3件,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9件。此外受理审查各类行政非诉案件30件,包括劳动争议及行政机关行政处罚。
和静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监督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注重把维护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通讯员 任万民)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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