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的东风,齐河县法律援助中心严密组织、快速行动、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日顺利完成整体搬迁,入驻新址,成为齐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力军。
县法律援助中心新办公地址位于该县城区永乐街199号,总办公面积150余平方米,按照省级法律援助便民示范窗口标准进行建设,设置了法律援助律师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当事人会见室和业务学习室,同时抽调专人在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设置援助窗口,方便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在提升硬件水平的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力强化软件环境,特地在办公区门前设置四面法律法规解读墙,让群众在获得便利法律服务的同时,接受到优质的法律宣传教育。
搬迁工作中,县法律援助中心本着“能用则用、能省则省”的原则,凡是可以再用的办公设施全部继续使用,最大限度减少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搬迁完毕后,县援助律师马上奔赴各自岗位,投入到繁忙而紧张的工作之中,保证了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前,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先后前来视察,对县法律援助中心崭新的工作环境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对进一步开展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通讯员 李昌宁)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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