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近日,新疆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了干部职工出租房屋申报登记工作,对全院干警的商品房、集资房、福利房、自建房、沿街店面等出租房屋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自查和登记。
在登记过程中,一方面加大对《哈密地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试行)》、《哈密地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奖惩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让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出租房屋登记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进行申报;另一方面,按照“自下而上、集中申报”的原则,根据摸排情况,向有房出租的干警发放《哈密地区干部职工出租房屋登记表》,耐心细致的讲解填表要求和注意事项,填好后,再进行核实、集中汇总,确保信息无误,并及时将汇总结果报送辖区派出所等处备案。
通过此次登记,确保了单位干部职工出租房屋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为创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尽了一份力。(通讯员 冯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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