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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6部门单位发布的《关于做好暑期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切实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8月4日起,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开展为期一周的涉罪未成年人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到实处。 为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7月29日,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乳山市畅园学校校长、山东省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张耘首次履职,到该院为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指导,这也是乳山市检察院今年正式施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以来,特邀检察官助理首次履职。 炎炎夏日,暑假已至,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给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假期环境,山东省乳山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到府前社区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暑假未成年人安全教育活动”,为家长和学生们带来假期安全法律知识。 为加强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6月24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协同辖区公安局及各机关联合开展了有影响、有特色、有成效的各类禁毒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6月13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辖区内多家美容美体店进行普法宣传。 2021年7月22日,黑龙江检察第六批援藏队远赴青藏高原日喀则市开展为期一年的援藏工作,于近日已圆满完成援藏任务,返回原单位开始投入新的工作。为表达对援藏同志的崇高敬意,和对援藏精神的重视与传承,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于6月14日上午,组织干警欢迎援藏同志高尚权不辱使命,载誉而归,并召开座谈会,表达慰问和关怀。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闭幕后,全市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热潮,近日,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通过与国网乳山市供电公司党建共建的形式,推动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走深走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增进社会公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5月31日上午,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和新修订的“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山东省乳山市检察院开展了“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贯彻落实好知识产权宣传周工作,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干警于2022年4月22日开展了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是爱国卫生运动开展70周年,4月是第34个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月。为积极响应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的号召,进一步提高全民爱卫意识,营造人人爱卫生、讲卫生的良好氛围,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4月12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专项活动。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14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对康某某涉嫌盗窃一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召开案件听证会。 为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渠道,让检察机关办案更加规范,让法治建设更润人心,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3月31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进行检察听证。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构建辖区安全生产治理共同体,3月31日,黑龙江省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就近年来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与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并向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随着辖区内学校的陆续开学,为切实保障同学们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护航开学季”专项活动,旨在解决民众关心关切、社会反映强烈、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难点痛点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正月未过,年味尚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部署,坚持能动司法、能动履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切实落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办案理念,用心用情办理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2月17日上午9时,该院集中就4起危险驾驶案件与1起交通肇事案件拟相对不起诉召开了公开听证会。 “土门林区风景真美,就是游人太多,垃圾乱扔有点不协调。”听到朋友如此议论,河南省确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便驱车赶赴土门林区实地查看。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检察机关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透明度,通过司法救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关怀,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26日,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石扬主持会议,三名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为充分贯彻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刑事司法理念,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2021年11月16日,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犯罪案件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律师,受邀出席了此次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 2021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检察院坚持围绕“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这一目标,持续贯彻“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多项举措,扎实推进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1-10月,梨树区检察院通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报送“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情况共19件,院领导带头填报5件。 如何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推进检察机关各部门司法救助有机衔,提高司法救助工作效率?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检察院从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联动机制和查找案件准确线索入手,从而不断实现司法救助实效化,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不断稳步向前。 为深入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阳光司法,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看见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温情,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听证,让检察听证成为办案新常态。 “如果病死畜禽被养殖者随意丢弃野外路边、沟渠河道,或被不良商家堂而皇之送上消费者餐桌,会造成什么影响?”答案显而易见:我们的生存环境会遭受破坏,百姓健康乃至生命会受到侵害。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工作要求,实现执法司法智能化、数字化、规范化建设。11月8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成功受理一起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首次实现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办案单轨制运用。 为深化检务公开,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相关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永志亲自协调、积极沟通,该检察院于10月26日正式入驻双城区人民法院,设立了“民事检察业务窗口”。 2020年以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机关不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陆续推出“冬梅姐姐”未检团队开展法治巡讲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减少、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争取社会各方合力,标本兼治,强力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成效显著。今年9月,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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