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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公安局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20-09-09 16:12:02  来源:健康中国人  作者:朱善永
导读:9月8日上午10时许,全国表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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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中国人讯(通讯员 朱善永)9月8日上午10时许,全国表彰“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颁授勋章奖章并发表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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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绥化市公安局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9月8日上午,绥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沿国代表绥化市公安局在人民大会堂荣幸接受党和国家领导人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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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公安局承担着全市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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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以来,绥化市公安局一手抓维护稳定,一手抓疫情防控,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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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绥化市公安局主动担当作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部署不动摇,全环节、全链条、全天候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交通管制、疫情流调、卡口查控、隔离点安保、助力复工复产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关键性作用,首创的“刑警+片儿警+疾控+社区”流调模式和“疫情重点人群排查管控平台”,为全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了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赞誉。2019年绥化市公安局被黑龙江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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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公安局全体干警当日纷纷表示,此次受到国家级表彰,既是对绥化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辅警抗疫工作的肯定和褒奖,更是激励和鞭策。绥化市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表彰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绥化、平安黑龙江、平安中国建设贡献绥化公安力量!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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